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障礙者社區居住權公聽會結論

社區居住聯盟於10月2日與陳節如委員辦公室共同召開公聽會,公聽會訴求請點閱http://2015communityliving-taiwan.blogspot.tw/2015/10/blog-post_3.html

公聽會結論如下:
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七條規定,兩年內之初次國家報告及每四年 國家報告中,衛生福利部應具體提出障礙者社區居住發展策略。
2.      有鑑於現行社區居住方案之補助條件比機構服務低,為建立政策誘因,以權利與需求為導向,提高社區居住方案補助,以鼓勵非營利組織經營,以維護障礙者社區居住權益。建請社會及家庭署應積極檢討提高社區居住方案之補助金額,並於105年之補助辦法中修正。
3.      營建署應配合修改住宅法,讓經營社區居住方案之法人可以承租社會住宅。並於推動租賃市場法制化過程中,積極協助法人得為服務身心障礙者租用住宅,該住宅持有人得比照公益出租人。
4.      營建署應於三個月內檢視現行租屋平台功能不彰的問題,並強化租屋平台功能,提供屋主出租誘因,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在市場上租到無障礙的合適住宅。
5.      請社會家庭署邀其各縣市政府及社區居住服務單位於六個月內完成社區居住服務成本分析,並完成補助和收費標準之訂定。

研討會講義,歡迎下載

紙本講義p166頁,中文翻譯有誤,第三點應修正為:新的團體家屋協會成立了,並由智能障礙者和支持者共同管
另更正p48關於尚未開辦社區居住方案縣市,應僅有基隆、連江及金門三縣市,屏東縣已於103年開辦,目前兩個家,在此更正並致歉。

完整及更正講義
http://www.slideshare.net/TCLC/crpd-53513189

【媒體報導】Taipei Times: Better disability subsidies urged

Taipei Times: Better disability subsidies urged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15/10/03/2003629174


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研討會圓滿落幕,感謝各界參與

在此感謝所有講師、主持人、回應人、座談會與談人及從頭忙到尾的司儀,還有所有智青的支持者,您辛苦了。

如果您有感受到場地的無障礙服務,這必須特別感謝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林君潔總幹事,不斷的的奔走與溝通所促成,還有啟智技藝訓練中心、瑪利亞基金會所有工作人員的貼心引導。

研討會雖然落幕,CRPD國際交流任務才剛開始,敬請您持續關注,一起努力!